(2022年7月29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1、决定任命李建军为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2、免去庾成日的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3、免去金豪的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4、免去张辉的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5、免去全鸿一的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