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8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1.免去金河岩的州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职务;
2.免去刘丽萍的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3.免去黄虎哲的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4. 任命郑光为州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
5. 任命夏喜成为州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
6. 任命刘铁峰为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