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2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1、任命洪庆为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2、任命王伟为州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3、任命于英志为州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委员; 4、任命江礼家为州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委员; 5、任命冷立新为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