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5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1、免去金永柱的州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2、决定免去赵龙虎的州财政局局长职务;
3、决定免去刘逢密的州监察局局长职务;
4、决定任命金奉基为州财政局局长;
5、免去王利、金鹤哲、宋志强、文昌海、朴永吉、鞠世辉的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6、任命车京熙、许日权、许承男、于永辉、裴勇为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7、批准任命宋志强为龙井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