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
2024-06-11 1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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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市管理条例〉的决定》已于2024年4月16日经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529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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