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号)
2024-06-11 09:3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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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修订)》已于2024年1月19日经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529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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