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号)
2023-04-20 10:49:48
第3号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修订)》已于2023年1月6日经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4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3年4月20日起施行。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2023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