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号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市管理条例》已于2020年9月29日经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7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