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20-12-18 09:2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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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养犬管理条例》已于2020929日经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01127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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