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延边州人大常委会部门决算
2018-08-15 13:15:53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本身就是一个机构,人大常委会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平时代表大会行使职能,具体职责如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州人大常委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在本州范围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二)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三)召集州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四)讨论、决定本州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五)根据州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州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六)监督州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州人大代表,组织、指导人大代表联组开展工作活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七) 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八)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

(九) 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十)行使州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设有财政经济、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法制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族侨务外事、内务司法、农业与农村、人事代表选举等八个专门委员会。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设机关,设有财政经济、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法制、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族侨务外事、内务司法、农业与农村、人事代表选举等八个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室、研究室、来信来访办公室等3个工作部门纳入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延边州人大常委会本级

2017年实有人员146人,其中:在职人员 70 人,离退休人员 76 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延边州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延边州人大常委会2017年收入总计 1838.21 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100.19万元,降低5.4  %;支出总计 1925.76 万元,增加12.06万元,增长0.62  %。主要原因:会议费提前支出(2018年年初开人代会

二、关于延边州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 1838.21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829.25万元,占99.51 %;其他收入 8.96 万元,占 0.49 %

三、关于延边州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 1925.7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6.92  万元,占74.1 %;项目支出498.84 万元,占25.9 %

四、关于延边州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延边州人大常委会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 1829.25 万元,财政拨款收入总计比2016年减少 90.05万元,降低4.9 %。

延边州人大常委会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 1925.76 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比2016年增加12.06 万元,增长0.62  %。主要原因:会议费提前支出

五、关于延边州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延边州人大常委会2017年收入总计 1838.21 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100.19万元,降低5.4  %;支出总计 1925.76 万元,增加12.06万元,增长0.62  %。主要原因:会议费提前支出(2018年年初开人代会

六、关于延边州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延边州人大常委会2017年收入总计 1838.21 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100.19万元,降低5.4  %;支出总计 1925.76 万元,增加12.06万元,增长0.62  %。主要原因:会议费提前支出(2018年年初开人代会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延边州人大常委会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 1925.76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工资福利(类)支出 822.9 万元,占42.7 %;商品和服务(类)支出 606.78 万元,占31.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支出 466.81 万元,占24.2 %;其他资本性(类)支出 29.28 万元,占1.6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延边州人大常委会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16.72  万元,支出决算为 1925.7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2 %。主要原因:加开人代会,提前支付下一年人代会费用。其中:

1.基本支出(按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逐一说明)年初预算为 1426.92 万元,支出决算为 1426.9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2.项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年初预算为383  万元,支出决算为 498.8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30 %。主要原因是加开人代会,提前支付下一年人代会费用

七、关于延边州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延边州人大常委会2017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426.92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822.9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 604.02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关于延边州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 “三公”经费及相关信息明细表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延边州人大常委会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122万元,支出决算为 87.45 万元,完成预算的 71.7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7.46 万元,完成预算的 6.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 71.95万元,完成预算的 59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8.04  万元,完成预算的 6.6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公车改革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9.05万元,降低33.2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3.46万元,增4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23.05万元,降低26.3  %;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9.46万元,降低10.8  %。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公车改革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7.46 万元,占 8.5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 71.95万元,占 82.3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04   万元,占 9.2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 7.46 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2 个,累计5  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分别列出出国事项及开支金额):……。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71.95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为 71.95 万元,主要用于汽油、过路费、车辆保险、车辆维修等2017年,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22  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 8.04 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全国各地人大系统考察团。全年国内公务接待 62 批次,566  人次,比上年减少18 批次,减少170  人次。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公车改革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延边州人大常委会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支出 137.21 万元(口径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6年增加13.41  万元,增长13.41 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延边州人大常委会共有车辆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22 辆。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延边州人大常委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9.28万元(口径与本部门2017年各单位政府采购实际支出汇总数一致),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29.28 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名词解释,没有的项目删除并重新编辑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从省财政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省财政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等。(只保留部门已发生的收入明细,未发生的收入明细删掉)

、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等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事业发展目标发生的各项支出。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明细表

州人大2017年决算公开(附表).XLS
文件类型: .xls 13a3ac43b3f4dd6a00bd9438ed042b32.xls (83.0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