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16-06-16 14:3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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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4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废止《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并经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6527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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