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六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5 年部门预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本身就是一个机构,人大常委会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平时代表大会行使职能,具体职责如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区人大常委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在本州范围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二)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三)召集州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四)讨论、决定本州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五)根据州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州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六)监督州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州人大代表,组织、指导人大代表联组开展工作活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七) 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八)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
(九) 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十)行使州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
设有财政经济、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法制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族侨务外事、内务司法、农业与农村、人事代表选举等八个专门委员会。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设机关,设有财政经济、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法制、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族侨务外事、内务司法、农业与农村、人事代表选举等八个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室、研究室、来信来访办公室等3个工作部门。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