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10-06-09 10:46:55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已由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0年1月 9日通过,并经吉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0年5月28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