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0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张太范辞去州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