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牧业用地管理条例》等4部单行条例的决定
2025-01-10 19:01:35

2025年1月10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通过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废止下列4部单行条例:

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牧业用地管理条例》

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土地资产管理条例》

三、《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土地监察条例》

四、《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