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接受李龙熙辞去州人民政府州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3-04-09 14:36:27

2013年4月9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接受李龙熙因工作变动辞去州人民政府州长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