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8日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批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外国人管理条例》,由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