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
2004-02-15 08:01:00

1997年10月8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州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州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报告》。环境保护是一项基本国策,为了顺利实现我州环境保护“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规划,特作如下决定:

一、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和各级领导干部的环境意识

环境保护关系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提高全民和各级领导干部的环境意识是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各级人民政府要以提高全民环境意识为宗旨、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综合决策能力为重点、以巩固环境保护国策地位、贯彻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学好法律知识和完成环境保护“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规划为内容,加大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力度,开展经常性的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各级党校、各类干校要把环境保护教育作为培训党、政和企业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在大中小学校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普及环境保护知识,培育环境意识。

要采取以“环保世纪行”为主的多种多样的宣传形式,宣传动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要紧密结合我州环境保护实际,表扬保护环境的正面典型,揭露、批评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使我州尽快形成一种良好的环境保护氛围。

二、加强环境执法,严格监督管理

各级人民玫府要切实抓好环境执法工作。要加强环境保护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加大执法力度。要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以言代法、以权代法、以罚代刑等违法行为,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行使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能,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干预正常环境保护执法工作。以经营为目的进行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主动向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申报排污情况,接受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管理。

公、检、法等执法部门,要支持配合环境保护部门的执法活动,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政府各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协助环保部门工作,并做好本系统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三、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举,全面推进环境保护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要严格控制新污染。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要提高技术起点,采用清洁生产工艺,防止污染由国外向国内、南方向北方、城市向乡村转嫁。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好建设项目审批和竣工验收关。凡没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凡没执行“三同时” (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的一律不得投产运行。对擅自批准开工建设或投产运行的,要追究其责任,并依法予以处罚。

要限期治理老污染。对现有超标排放污染物的单位,按国家和我省关于2000年前必须达标排放污染物的要求,进行限期治理,逾期完不成治理任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停产、转产或关闭,对未按规定停产、转产、关闭或已关闭又恢复生产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要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提高城市综合防治能力和水平,改善城市总体环境质量。要因地制宜加快建设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拖,积极推进城市集中供热,逐渐减少饮食服务行业和民用炉灶燃用原煤,加强对机动车辆尾气和噪声的监督管理力度,创造优美的城市环境。

自然资源和生态保护要坚持开发利用与保护增殖并举。依法保护和合理开发土地、森林、草原、矿产等资源,坚持不懈地开展造林绿化,加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积极防治农药和化肥污染,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做好珍稀濒危物种的保护和管理,积极开展生态示范区建设,搞好退化生态区域的恢复。

四、确立稳定有效的资金渠道,努力增加环境保护投人

各级人民政府要理顺环境保护投资关系,确立稳定有效的资金渠道。“九·五”期间,要切实增加环保投入,逐步提高环境污染防治投入占本地区同期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要达到国家规定的指标,并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环境保护投入机制,依法征收有关费税,确保污染防治和资源保护的资金到位。要坚持“污染者负担、开发者补偿、破坏者恢复”的原则,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恢复由污染者、开发者和破坏者负担。要加强对环境保护资金管理,不得挪用、截留。要提高科技进步在环境保护中的贡献率。“九五”期间,要把投入重点放在开发污染防治、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物多样性及生态保护技术和环境保护高新技术上,要加速科技成果的转让与应用。

五、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

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要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和及时解决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形成制度。要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责,实行环境质量领导负责制,做到责任到位、措旋到位。在考核干部政绩时,要把环境目标管理责任制作为重要内容。各级人民政府的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坚持依法办事,带领群众与违法行为做斗争。同时,要关心环境保护部门的组织建设,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以增强其执法能力,并为他们严格执法撑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