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成人节”的决定
2004-02-15 16:23:43

2004年3月26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州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设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成人节”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会议认为,开展18岁成人仪式教育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强化青少年政治思想教育,提高公民综合素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措施和载体。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思想道德素质教育和公民意识教育,增强青少年的爱国主义情感、社会责任感和成人的荣誉感,推动18岁成年人仪式教育活动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决定每年的5月18日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成人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