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7月26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州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我州“菜篮子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自1987年国家提出并在全国实施“菜篮子工程”以来,我州各级人民政府为加快我州的“菜篮子工程”建设,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快我州“菜篮子工程”建设,从根本上解决我州人民群众的“菜篮子”问题,会议特作如下决议:
一、进一步提高对“菜篮子工程”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菜篮子工程”建设的领导
“菜篮子工程”是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人民政府要从大农业的观点出发,在抓好粮食生产的同时,要抓好多种经营,特别是抓好蔬菜、肉、蛋、奶、水产和水果等同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农副产品的生产。要把抓好“菜篮子工程”作为安定人心、稳定社会、保证改革、促进发展的大事摆到重要位置,认真落实国务院提出的实行市长负责制,抓好“菜篮子工程”的指示精神,实行州长、县、市长负责制,建立起责任体系,切实抓出成效。
二、搞好发展规划,大力加强生产基地建设
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城市发展规模和人口增长速度,尽快制定出“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具体规划。确定蔬菜、畜牧业发展的方向、目标和具体措施,并列入“九五”期间总体发展规划,逐步形成大规模、全方位、中长期发展蔬菜和畜牧产品的格局。要大力发展和不断扩大蔬菜肉、蛋、奶、鱼基地。要特别重视和扶持一些蔬菜、养牛养猪、养禽大户的发展,以带动全州的“菜篮子工程”建设。
三、要切实保护好老菜田,不断扩大发展新菜田
各级人民政府要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依法保护好老菜田,不断增加新菜田。要进一步加强对土地的宏观调控,采取必要的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保护老菜田。今后,凡是一、二类菜田原则上一律不得占用,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占用的,要严格按审批权限报批,并严格执行“先补后占”和“占一补二”的原则,以保证菜田面积的增长速度与人口增长幅度同步进行。要在保护和发展近郊菜田的同时,大力发展远郊菜田。要加大征收菜田建设费的力度把该收的菜田建设费一定要想方设法收上来,投入到新菜田的建设中。
四、要大力推广现代科学技术,提高科技兴菜、兴牧、兴渔的新水平
各级人民政府要树立科技兴菜、兴牧、兴渔的战略思想,集中科技力量,积极引进、繁育、推广新品种,调整种植和养殖的品种结构。要继续培育好大路菜的当家品种,想方设法培育出适合本地条件的高产、早熟、好吃的新品种,提高地产菜的市场占有率。要大力推广大棚、日光温室、温室的种植新技术,不断扩大蔬菜越冬、反季生产的品种。要注意开发鲜嫩、味美、质好、产量高的蔬菜品种,变粗菜为细菜,变少品种为多品种,以丰富蔬菜品种。要加快畜牧、水产业繁改系列化步伐,走科学饲养畜、禽、鱼的新路子,努力实现良种化。要进一步加强防、检疫的力度,确保全州畜、禽、水产业健康的发展。
五、要加大资金投人,发挥国有商业的主渠道作用
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增加对“菜篮子工程”的投入,尽快建立和用好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和“菜篮子工程”风险基金。金融部门在贷款上要为“菜篮子工程”建设给予一些倾斜。主营“菜篮子”的国有商业企业,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增强活力。对这些企业存在的资金短缺、包袱沉重等问题,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尽快想方设法帮助解决,以发挥其调控市场、平抑物价的作用。
六、强化宏观调控职能,加速市场体系的建设
各级人民政府要强化对“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宏观调控职能,要尽快制定出台一些有关加快我州“菜篮子工程”建设和丰富居民“菜篮子”的优惠政策,用政策去引导和鼓励蔬菜、畜牧、水产业生产的积极性。要增加国有商业企业的贮备量,达到“旺吞淡吐”,稳定市场供求,以减缓某些蔬菜品种及某些副食品价格涨幅过高的势头。要强化管理体制和服务机制的建设,不断完善市场体系,加强市场管理,坚决打击违法经营、欺行霸市等不法行为,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工商、税务、物价等部门,应积极扶持农民进入城市市场销售自产菜。要加大市场和物价监督管理的力度,认真搞好市场监测,在当前菜价过高群众难以承受的情况下,要采取得力措施,解决好批零差价过大的问题,还要开展反暴利活动。州人民政府要尽快制定出台反暴利实施办法,以调控稳定物价,努力创造一个好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