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8月1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以下简称网吧),作为信息时代的新生文化企业,能否健康发展,事关精神文明建设,事关青少年身心健康,事关广大消费者切身利益,是当前广大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在网吧管理方面,我州各级政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在2001年文化部、公安部等四部局联合下发《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列》 (以下简称条例) 以后,开展了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强网吧管理工作,促进全州网吧管理工作,促进全州网吧健康发展,会议特作如下决议: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不断提高依法管理水平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组织领导工作。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教育、导向、监督作用,开辟专栏,举办讲座及专题节目,曝光违规经营行为。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宣传《条例》规定和政府管理措施,普及网络知识,倡导文明消费,引导人们正确认识网吧在提供和传递信息、学习知识、开展娱乐活动等方面的功能和作用,认清网吧尚存在的消防隐患、超时营业、超范围经营以及具有色情暴力不良信息等问题而产生的严重危害性。使网吧的经营者、消费者和管理者都能了解《条例》规定的内容和意义,增强经营者守法经营和健康消费意识,管理者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管理的水平。
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整合管理职能
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协调工作,经常进行综合整治,不断加大网吧管理力度。要建立网吧业主的自律机制,探索有效载体,提高网吧业主自我约束的自觉性。要建立网吧经营不良记录积分制度,积分达到一定限度的,或停业整改或吊销营业执照,将自律和他律有机结合起来。要进一步完善群众举报制度、监督员制度和舆论监督制度,健全社会监督功能。要进一步探索政府各管理部门职能整合的途径和方法,使每个职能部门在行使自身监管职能的同时,兼行《条例》规定的政府全部监管职能。要进一步理顺地方和林业之间的管理职能,统一执法尺度,协调管理措施,增强管理行为的一致性。要充分发挥网络通信管理部门的职能措施,提供技术上的支持。
三、加大执法力度,重点解决突出问题
各执法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重点解决关系上网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关系青少年健康成长,关系精神文明建设的突出问题。对于那些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继续接纳未成年人上网,屡教不改的要坚决予以取缔。要坚持执法的公正性和连续性,防止执法尺度不一,制度化建设,提高执法机关的威信和执法严肃性。
四、全力抓好校园“阳光网室”、“绿色网吧”的建设工作,为中小学生开辟健康上网场所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作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关心青少年成长,搞好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的一件大事来抓。要在统筹规划,积极试点,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狠抓落实,及时推广。建设过程中,政府要给予政策上的支持。要把校园“阳光网室”、“绿色网吧”,办成能够吸引中小学生汲取知识,提高素质,集学习和娱乐功能于一身的学生素质教育园地。
五、加强职能部门监管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提高监管手段的科技含量
各级政府要积极采取措施,选配懂技术,懂管理的专业人员充实监管队伍,转变职能管理部门缺少网络技术专业人才的状况。要加大资金投入,加强职能管理部门的物质装备建议。要继续抓好公安机关和文化行政部门的网络安全审计系统和网络信息过滤系统建设,适时进行软件版本升级,不断提高监管手段的科技含量。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监管干部队伍,以适应网吧管理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