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职责:
委员会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研究、审议和拟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事务、群团组织、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议案;对属于州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协助州人大常委会依法开展立法、监督工作,其具体职责如下:
(一)审议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常务委员会及主任会议交付的有关社会建设方面的代表议案,并提出报告。
(二)拟定和审议属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地方性法规案和其他议案。
(三)根据常委会的工作安排和实际需要,对与本委员会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关法律问题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执法检查报告。
(四)受常委会委托,就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相关议题,组织视察或专题调研,并提出报告;
(五)围绕常委会监督工作,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与社会建设工作相关的调查研究。
(六)通过多种形式,加强与州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联系,听取代表意见,发挥代表作用。积极办理州人大代表提出的有关社会建设方面的建议。
(七)配合上级人大常委会完成与本专门委员会有关的法律、法规草案的征集意见工作。
(八)加强与省人大有关委员会和外地(市、州)人大有关委员会的沟通交流;加强与对口联系部门、县(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机构的联系。
(九)承办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它事项。
州十六届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
专职副主任委员:
副 主 任 委 员:赵树启 李海玉(女,朝鲜族)
委 员:(按汉字姓名笔划排序)
王作伟 王淑清(女) 王 琦 朴丽花(女,朝鲜族) 金 辉(朝鲜族) 赵春姬(女,朝鲜族)
高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