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
2022-01-13 12:56:52
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工作职责:
1、依照法定程序办理本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提请任免手续;
2、依照法定程序办理省、州人代会闭会期间补选省、州人大代表和补充任命州人大各专门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的手续;
3、负责承办选举本级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一府一委两院”领导人员以及选举省人大代表的具体工作事项。
4、负责承办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工作事项,并负责常委会对所任命干部实施任后监督、提出质询以及罢免、撤销职务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工作;
5、承办州人大常委会受理的人民群众对州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申诉、控告,并依法进行处理的具体事宜;
6、指导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有关工作;
7、负责组建州人大代表组织网络;承担州人大代表视察、调查、检查等代表活动的协调和服务性工作;负责联络延边州出席全国和省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8、参与州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议案处理工作;承办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交办、督办及对办理结果的反馈工作;
9、负责处理和接待州人大代表的来信来访,对代表反映的情况和提出的问题转交有关机关和部门研究或办理;
10、做好与各县(市)人大对口业务部门的工作联系,交流情况,推进工作;
11、承办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州十六届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委员:南 哲(朝鲜族)
副主任委员:全京鲁(朝鲜族) 陈 刚
委 员:(按汉字姓名笔画排列)
王继伟 田东辉 田志刚 权秋月(女,朝鲜族) 李美玉(女,朝鲜族)
张则路 金玉花(女,朝鲜族) 金明子(女,朝鲜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