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经济委员会
2025-01-11 12:56:57
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编制、执行、调整情况进行初审,提交初审报告,起草审议意见、相关决定、决议。
二、对财政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等情况进行初审,提交初审报告,起草审议意见、相关决定、决议。
三、对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进行初审。
四、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有关专门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及有关专门委员会交付征求意见的有关法律草案,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五、审议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交付的有关财经方面的议案和建议,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向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提出议案和建议。协助常委会做好有关财经方面的单行条例的起草、修改和审议以及报批工作。
六、根据当前工作重点和社会反映强烈的重点热点问题,就有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提交相应的检查报告。
七、听取全州计划、财政、审计、工信、交通、商务、金融、税务等工作报告,开展工作视察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审议州人民政府及县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有关财经方面的决定、决议、命令、规章,对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或不适当的,应及时向州人大常委会提出意见。
九、加强同省内外人大、州内县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的联系、交流;联系州人大代表,听取代表意见,向州人大常委会提出代表建议、议案,办理与委员会有关的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十、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州十六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委员:朴红花(女,朝鲜族)
副主任委员:崔 水 王执军 郭正吉(朝鲜族)
委 员:(按汉字姓名笔划排序)
刘 颖(女) 许 龙(朝鲜族) 李伟宏(朝鲜族) 张学良 郭春玉(女,朝鲜族) 唐功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