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州城市交通管理信号灯、标志、标线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目前在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管理方面还存在哪些问题,如何加以改进?
2019-07-31 10:54:11

州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情况(实录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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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州人大常委会委员曹永吉,在我州城市交通管理信号灯、标志、标线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目前在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管理方面还存在哪些问题,如何加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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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处处长朴成国应询

 

交警支队紧紧围绕城市交通管理文明畅通提升三年行动计划,适时启动延边州的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范化工作。在州公安局的领导下,积极与州文明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等单位沟通。对全州确立的39条城市交通管理示范街路和学校、医院、大型商圈交通管理示范区进行全面回头看、回头查、回头建。对需要开展复划的交通标线,更换的交通标志、需改进及重新设立的红绿灯、安装机动车礼让行人监控设备等工作认真谋划实施。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我州的城市交通管理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进步和成效。为了打造精细的城市交通管理体系,我们不等不靠、主动争取政府的支持,构建精准高效的城市交通管理体系。在交通信号灯管理方面,突出智能化管理工作,全州共排查出有问题信号灯702组,改造了不符合国标的信号灯岗168处,新建了信号灯28处、对不符合国标的交通信号灯改建33处,共603组,目前,共有智能化自适应交通信号灯97处,其他信号灯32处。重新施划交通标线1616.01公里,复划交通标线1005.23公里;新安装交通标志1093块,更换交通标志211块;安装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抓拍设备63处;新增机动车停车泊位11998个,其中路内停车泊位4216个,配建停车泊位1215个,公共停车泊位6867个。目前,全州共有停车泊位67356个,有港湾式公交车停车站点87处,其中新增公交停靠站点8个;新增人行横道线68处,新喷涂“避让行人”159 处;新增交通隔离设施4429米,行人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各8处,新增行人二次过街安全(设施)岛4处。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机动车、非机动车道系统,部分县市非机动车道标志缺失(或未设置)、路权划分不明确,有灯控交叉路口的诱导设施不足或不完善。部分县市部分路段人行横道中未设置安全岛(行人二次过街安全设施)。二是部分县市存在指路标志图案样式不符合国标,交通标志排列顺序错误。指路标志方面指示标志过少,存在提示信息连续性、系统性不强。三是设备规范率较低。由于采购等各个方面原因造成个别县(市)未按GB14886的国标安装使用信号灯,造成一部分信号灯不符合国标,复合灯较多。四是交通信息化手段应用不足。信号灯无交通流量采集,交通诱导等功能,未实现精细化的分时段信号配时,造成交通延误,增加交通冲突点,城市道路交通“精细化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亟待提升。

在下步工作中,州支队将立足公安交管本职,主动争取政府支持,抓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积极向政府反映城市交通管理的热点、难点,堵点、乱点,得到政府的支持,争取话语权,使政府形成统一的长远的管理意见和政策,逐步形成多部门共治的局面。争取资金,进一步加快信号灯智能化的步伐,把缺失的标志标线和交通管理设施补齐。加强对下指导工作,把部分错误的、不符合当前交通状况的标志、标线马上予以纠正。加强对高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做好智能信号灯的日常维护和使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