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方面有哪些政策?何时能够出台补助标准保障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稳定发展?
2018-12-01 13:40:09

州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学前教育工作情况(实录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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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州人大常委会委员王彦茹,《吉林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中提出: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要会同同级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补助标准。请问州财政局我州在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方面有哪些政策?何时能够出台补助标准保障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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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财政局局长金奉基应询

为不断扩大我州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保障我州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州及各县市政府在大力发展公办园的基础上,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着力解决“入民办园贵”的问题。自2016年起,州及各县市财政积极筹措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资金1103万元,主要用于:设备购置、园舍维修、购置保教具、补充教师工资性支出和弥补公用经费等支出,扶持引导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国务院近期出台的《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确定:科学核定办园成本,以提供普惠性服务为衡量标准,统筹制定财政补助和收费政策,合理确定分担比例”。目前,省级部门正在同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政策一并研究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政策。州及各县市计划根据即将出台的省级学前教育生均财政拨款政策,结合本地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适合本地的普惠性民办园财政补助相关配套政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综合奖补等方式,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成本分担机制,进一步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正常运转和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