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并落实“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付标准”工作目前进展如何?
2018-12-01 13:01:28

州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学前教育工作情况(实录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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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州人大常委会委员张极成,最近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制定并落实“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付标准”,请问州财政局这项工作目前进展如何?我州何时可以出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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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州财政局局长金奉基,这个问题我来回答。

为了贯彻落实《吉林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州及各县市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认真落实州统筹、以县(市)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充分履行政府主体作用,注重财政保障,重点推进公办幼儿园发展。近几年,州及各县市财政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安全规范、注重绩效”的原则,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着力解决学前教育发展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问题,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和区域差距推进我州学前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2016年,延边州学前教育发展财政投入共计18946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补助6513万元,地方财政投入12433万元;2017年,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共计16904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补助6312万元,地方财政投入10592万元。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结合我州学前教育发展情况,在足额保障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性支出和运行经费的基础上,主要用于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改善公办幼儿园办园条件等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重点项目支出。仅2017年,我州新建公办幼儿园14所、改扩建公办幼儿园24所,进一步缓解我州学前教育“入公办园难”的问题。按照《州委 州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朝鲜族教育的实施意见》要求,截止2017年末,珲春、敦化、汪清、安图等四个县市政府提前完成朝鲜族学前三年免保教费目标任务,延吉、图们、龙井、和龙等县市暂时实施学前一年免保教费政策,预计2020年全部完成朝鲜族学前教育三年免保教费目标任务。近期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确定“到2020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并落实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合理确定分担比例。据了解,为落实国务院《若干意见》精神,省级部门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学前教育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政策。省级学前教育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政策出台后,州及各县市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关财政补助政策,进一步完善财政投入长效机制,切实保障我州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