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就我州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2022-07-15 09:3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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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至14日,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太范率领由州人大常委会委员、州人大城环资委委员、部分省人大代表及州直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州及县(市)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长发,秘书长南成根,城环资工委主任曹永吉参加执法检查活动。

执法检查组先后来到安图县、汪清县、延吉市、龙井市,深入当地的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生活垃圾处理场、环保能源科技企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现场等,实地察看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饮用水安全保障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生活垃圾分类、危险废物处置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情况。每到一处,执法检查组都详细询问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业、环境保护法责任落实情况,全面了解环境保护法学习宣传普及,配套法规、规划的制定情况等。

执法检查过程中,在充分肯定县(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取得的工作成效后,张太范指出,环境保护法是一部在生态环保领域起统领作用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全面学习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认清实施环境保护法对于改善民生福祉、推动绿色发展、确保生态安全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普及环境保护法律知识,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共同治理的强大合力。要加强监管,强化对环保问题的处置力度,营造环保良好氛围。要优化管理机制,着力解决环保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让延边的天更蓝、水更清、环境更优美,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王春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