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调研组到延边开展《吉林省林木种子条例》修订审议工作调研
2020-04-24 09:48:22

4月22日至23日,以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车黎明为组长的省人大调研组来我州开展《吉林省林木种子条例》修订审议工作调研。

调研以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的方式进行。座谈会由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相镇主持。会上,州政府副州长许斌就延边州林木种苗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长白山森工集团、州公安局、州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负责人、基层执法工作人员、企业代表做了补充发言。

车黎明首先对我州林木种苗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他说,《吉林省林木种子条例》于1992年制定,条例自颁布实施以来,为提高我省品种选育水平、规范种子市场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5年以后,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吉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的修订,《吉林省林木种子条例》也亟待修改和完善。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要点,委员会于2019年启动修订《吉林省林木种子条例》工作,拟定今年5月份将把《吉林省林木种子条例(草案)》提交常委会一审。为了配合常委会做好条例审议工作,委员会来延边等地进行省内调研。座谈会上,同志们积极发言,热烈讨论,为我们修订条例提供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会后,我们调研组将认真研究延边在立法中遇到的问题,把延边好的经验和做法融入到修订条例工作中,从而促进高质量立法,推动林业种子产业健康发展。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相镇州政府副州长许斌州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鲁作猛参加座谈

(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