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吉林省消防条例》执法检查
2019-05-23 14:32:41

近日,州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燕铭带领州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吕继、州人大监察和员会主任委员王彦茹以及委员会部分委员州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吉林省消防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在州政务中心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州政府及应急、消防、教育、民政、住建部门负责同志的工作汇报,并赴延吉市西市场、百货大楼、国际饭店,和龙市东城消防中队、光荣院、鞋服生产基地,安图县明月镇政府、百货大楼、人民医院等单位开展了执法检查。

王燕铭指出,全州各级政府、消防救援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普遍重视消防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一是组织领导有力,消防责任体系日趋完善。建立了以消防为主体、政府和企业专职消防作为补充、微型消防站和志愿消防为辅助的灭火救援力量体系,提高了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能力。二是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为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提供基础保障。通过制定落实消防事业规划、壮大多元化消防队伍力量、定期开展综合应急演练、加强火灾隐患整治,消除了一大批影响消防安全的“隐患”,为建设新延边筑起了消防安全屏障。是消防法规宣传教育全面深入、形式多样,增强了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新消防法颁布以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以及网络等方式,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明显增强。

王燕铭强调,消防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关系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是加强社会安全治理的重要内容,也是重要的民生工作。特别是新消防法颁布实施以来,有些单位和部门的职责发生了变化,在实施中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一是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安全观的重要论述。消防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要坚持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贯彻于消防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持消防工作与经济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要有强烈的责任担当,把消防安全当作重要民生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推动落地落实。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宣传,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工作的氛围。要提高全社会的忧患意识,开展经常性的消防法规宣传活动,不断深化消防法律法规进单位、进企业、进工厂、进学校、进家庭、进农村等活动,提高公民的消防意识和法治观念,形成消防安全人人有责、人人尽责、部门协同、行业共管、综合施策、联合执法、响应互动、配合有力的法治化治理格局。是要加快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应急救援能力。要科学编制城乡消防规划,合理进行消防安全布局,完善消防供水和装备体系。加强对消防设施的保护、检验、使用和日常维护,强化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建设,促进消防规划落地落实,开展常态化的消防演练,不断提高消防应急救援能力。是要做好“一法一条例”贯彻落实工作。这是新消防法颁布实施后的第一次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了许多新问题,要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从法律规范层面进行研究,认真加以落实

(贾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