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大民侨外委与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开展“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
2018-10-28 10:2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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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日至26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我州对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办法”)进行执法检查。州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纪凯奇带领州人大民侨外委与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一道,同时开展了检查。

检查组在延期间,分别查看了我州部分企业,并组织召开了座谈会,对我州贯彻执行“一法一办法”情况做了较为全面的了解。在检查中,还组织召开了由州民委、州发改委、州教育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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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纪凯奇提出,在贯彻“一法一办法”中要把握重点,要积极向全国人大和国家民委反映民族自治地方的实际情况,例如:随着时代的变化,民族自治地方的社会管理,经济发展形势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应该转变管理及发展思维,加大对边疆少数民族地方的投入,以便留住人口,吸引人口,尽最大努力来繁荣边疆,完成兴边固边的任务。另外,能否将延边州作为少数民族自治地方体制改革先行先试地区,在法律框架内试行民族自治市的试验点,这样将会极大的促进延边发展。

(姜三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