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大常委会开展《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法律援助条例》立法后评估调研
2018-08-27 14:37:28

  

根据州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安排,州人大常委会成立了以丁兆丽副主任为组长的《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法律援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后评估组。评估组在对全州各县市进行书面调研后,于近期先后到敦化市、珲春市就《条例》的立法规范、立法质量以及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评估调研,并召开了有关部门和部分立法咨询员参加的座谈会。

会上,评估组听取了当地政府的专题工作汇报,并与政府法制办、人大法制办、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法院、检察院、团委、妇联、残联、公安、民政、财政、人社等有关部门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座谈,听取相关意见和建议,开展问卷调查,进一步掌握《条例》在当地的实施情况。

评估组指出,对《条例》进行立法后评估既是完善我州法律援助制度规范体系,贯彻落实国家决定和意见精神的需要,也是紧随社会发展水平、促进我州法治进步及维护社会公平的客观需要,是保障立法质量的重要手段。通过立法后评估工作,发现法规在制度设计上的问题,检验法规制度设计的公正性、合理性和科学性,全面了解把握法规在现实生活中运行情况和存在问题,为将来的立、改、废、释打下坚实的基础,进而不断提高我州的立法水平和立法质量。

(通讯员  蒋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