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相镇副主任带领执法检查组检查我州《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促进人参产业发展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2017-04-18 14:01:50

4月10日至17日,由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相镇为组长,部分州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州人大代表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对我州贯彻实施《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促进人参产业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州政府副秘书长李文春、州农委主任鲁作猛陪同检查。

检查组先后到敦化、安图、珲春、延吉、图们等县市,实地查看了敦化沙河沿镇鹿场、安图新合乡大坝村大田人参种植基地和吉林敖东、紫鑫药业、龙泉农工贸(图们江制药)、华瑞参业等企业的人参种植加工情况,听取了敦化、安图、珲春、延吉、图们市政府及州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汇报,并组织召开了农业、林业、发改、财政、商务、旅游、质监、食药监、金融等部门和加工企业、种植户代表参加的座谈会。

会上,金相镇主任首先肯定了我州在贯彻实施《条例》和促进发展我州人参产业方面所取得的成绩,他指出《条例》自2012年颁布实施以来,我州人参产业规模化不断扩大,项目建设取得新进展,品牌效益不断显现,人参产业呈持续快速的发展趋势。他建议:一是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人参产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加大力度促进人参产业发展。二是目前是人参产业从林下种参转为大田种参的转折期、关键期、阵痛期,各级政府要在政策、经费、技术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帮助企业、种植户度过难关,各部门也要协作配合,为我州人参产业发展出谋划策。三是鼓励“企业+农户”的发展模式,企业在发展人参产业的同时带动农民脱贫致富。四是通过媒体、网络、电商等平台,加大宣传延边人参,打造“长白山人参品牌”,挖掘“延边人参文化”,拉动延边税源经济新增长。五是充分发挥延边区位优势、交通等便利条件,在延吉等地增设人参交易市场,以市场体系带动我州人参产业快速发展,为企业、种植户提供便利。

(孙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