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蜂业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2016-08-20 13:54:10

816日至19日,由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相镇为组长,部分州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州人大代表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对我州贯彻实施《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蜂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州畜牧局局长张春波陪同视察。

检查组先后到敦化、安图、和龙实地查看了延边宝利祥蜂业股份有限公司、明月镇福兴村蜂场、龙城镇牛心村冀慎贵蜂场、海兰江蜂业有限公司蜂业的生产情况,听取了敦化、安图、和龙市政府及州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汇报,并组织召开了畜牧、林业、财政、商务、旅游、食药监等部门参加的座谈会。

会上,金相镇主任首先肯定了我州在贯彻实施《条例》和保护发展我州蜂业方面所取得的成绩,他指出《条例》自2007年颁布实施以来,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蜂业作为我州畜牧业四大主导产业之一和《畜牧业十三五规划》中“优质、特色、生态畜牧业”代表产业之一,得到了长足发展,生产规模不断壮大。我州养蜂业历史悠久、区位优势明显、基础较好、蜜源植物丰富,蜂业发展具有较大潜力。他建议:一是加大宣传包装力度,培养打造我州自己的蜂业品牌,树立品牌效应,通过电商等网络平台拓宽我州蜂产品的销售市场。二是《条例》自颁布以来已近10年,一些内容已与现实情况不符,建议尽快修订完善《条例》,确保《条例》与时俱进、可操作性强。三是注重培养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养蜂后备人才,破解老龄化蜂农养蜂模式。四是用蜂业发展助推扶贫事业,鼓励“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模式,实现促农增收、以蜂惠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