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大常委会对《延边州保护和发展朝鲜族传统体育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2016-08-02 09:09:50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州委有关要求,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州贯彻实施《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保护和发展朝鲜族传统体育条例》情况,88日至10日,州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纪凯奇率领州人大民侨外委、州民委、州体育局相关负责人、州人大民侨外委委员和部分州人大代表,组成执法检查组分别到和龙市和图们市进行了检查。  

执法检查组现场检查了和龙金达莱民俗村、和龙市体育馆、和龙市红太阳广场、图们市第五中学的秋千、跳板、摔跤场地等朝鲜族体育设施,分别听取了和龙市和图们市人民政府工作落实情况的汇报,召开了由人大、政府及财政、人社、教育、文广新、民宗等部门领导参加的座谈会。州人大民侨外委主任委员朴永福主持相关活动。

纪凯奇副主任在听取工作汇报和大家的意见建议后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保护和发展朝鲜族传统体育条例》自2011年颁布以来,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朝鲜族传统体育项目得到了很好的传承和发展,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朝鲜族传统体育具有极强的民族性、群众性、竞技性和娱乐性,是朝鲜族群众所特有的、广泛普及和传承的体育活动,是民族文化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发扬、传承好。一是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推动朝鲜族传统体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二是要大力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增加趣味性,成为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三是要进一步挖掘、整理、研究、推广朝鲜族传统体育,适当增加运动项目,如增加民俗拔河、顶物竞走等项目。四是加大朝鲜族传统体育基地建设,舍得投入。五是大力培养朝鲜族传统体育专业人才。六是加大对朝鲜族传统体育运动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等加大宣传力度。

(贾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