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2016-04-22 09:46:54

412日至19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尹成龙为组长的执法检查组,就《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检查组赴延吉市、龙井市、安图县,深入8家企业实地检查,详细了解和掌握了企业用工情况和《条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分别听取了州及延吉市、龙井市、安图县政府贯彻实施《条例》情况的专题汇报。同时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了州及县(市)相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在《条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对《条例》进行修改及补充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尹成龙对贯彻实施《条例》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并指出,自《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州及各县(市)政府高度重视《条例》贯彻实施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加强部门联动机制,采取灵活、得力的措施加强执法检查力度,确实维护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规范了劳动力市场秩序,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同时,通过执法检查,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条例》实施过程中依然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部分行业用工管理不规范,联合执法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法律意识淡薄等问题。

为进一步加大《条例》贯彻实施力度,尹成龙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几点要求。一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宣传覆盖面。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不断扩大宣传范围,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热爱劳动、依法维权的良好氛围;二要继续密切配合、严格执法,规范用工行为管理。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切实建立齐抓共管、密切协作、各司其职的劳动保障监察监管体系。执法工作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规范、适用法律正确,公开执法、严格执法、秉公执法;三要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要通过有效措施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劳动保障监察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水平,为维护劳动法律法规的权威和劳动者合法权益奠定良好的人才基础。要增强服务意识,服务好企业、服务好劳动者,促进企业发展、劳动者素质提高;四要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在贯彻落实《条例》实践中要及时听取和反馈对《条例》的修改意见,为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条例》提供依据。

(金明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