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哲学到延吉市对河道管理情况进行调研
2014-06-25 10:0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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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哲学在座谈会上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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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哲学到朝阳川镇太东桥实地查看河道管理情况

为做好制定全州《河道管理条例》准备工作,624日上午,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哲学为组长的调查组到延吉市,对河道管理情况进行立法前期调研。

延吉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俊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光镐,副市长曲建军陪同调研。

调查组先后前往延吉市延西桥、朝阳川镇太东桥进行实地查看,详细了解布尔哈通河城区段河道管理范围内设立娱乐设施的问题和河道整治情况,并听取了相关部门的工作介绍。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曲建军重点介绍了延吉市河道管理现状,以及河道管理体制、管理机构和人员编制、河道资源利用和河道保护等立法建议情况。目前,延吉市烟集河、依兰河、朝阳河等3条布尔哈通河支流的涉河、用河行为由市水利部门批准和管理。布尔哈通河、海兰河等主要河流的涉河、用河行为由市水利部门审查,报州水利部门批准实施。由于这些项目在延吉市境内,并由州、市水利部门共同管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权限不清晰,批准部门和具体管理部门的权利和义务不明确等现象。因此,延吉市建议在立法过程中要明确州、市权责。

在河道保护方面,目前存在违法违规用河行为处罚标准低、力度差、缺少强制措施现象,延吉市建议根据《吉林省管理条例》,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明确处罚措施、加大处罚标准。同时,人们保护河道的意识薄弱,没有明确规定相关事宜的处罚及强制限期清理、限期恢复原状、限期拆除等,应明确违法行为工具、设施的强制扣押权,以及明确对违法临时占用堤防作为交通道路的行为处罚内容及强制措施。

座谈会上,州、市相关部门负责人还围绕河道管理工作分别发表了看法,提出了建议和意见。赵哲学表示,此次调研是全州《河道管理条例》立法前期的重要调研,与会人员提出了许多有益的、合理化的意见,调查组将认真研究、吸收和完善,使之更好地服务全州的河道管理工作。在立法前期,针对河道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难点和问题,各部门不能等待,要根据现有的国家、省的相关法规开展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州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