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防空条例》执法检查
2014-05-29 10: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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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26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景远率领由州人大城环资委委员组成的州人大执法检查组,在州人防办王伟主任等陪同下,分别到延吉、珲春、和龙、龙井四个县市就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防空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例”)情况进行检查。

执法检查组在听取了州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一法一例”情况的汇报基础上,又分别现场察看了四个县市人防教育训练应急疏散基地、人防宣传工作站、人防基地、人防工程等。近年来,我州人防事业坚持与经济建设、城市建设同步发展,人防建设环境不断优化,人防工程建设快速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孙景远副主任充分肯定了我州人防工作,同时强调,我州地处中俄、中朝边境,是沈阳军区确定的重点战略防御区域,是首都防空袭作战的主要方向,战略地位十分重要。目前,州辖八个县(市)均为国家、沈阳军区或者省确定的人防重点设防城市。各级人民政府本着“平战结合,服务经济”的原则,一要加大对人防事业的重视程度,二要加大人防宣传教育,三要加大结建工作的管理力度,严把“审批关”,四要加快人防工程建设步伐,五要加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力度。确保我州人防事业朝着稳步、高效的方向迈进。

                                                                  (州人大常委会城环资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