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州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0-11-27 10:26:08

 

——20201127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州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为了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维护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其使用效益,按照州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的安排,10月10日至28日,成立以常委会副主任金相镇为组长,财经工委、财经顾问专家、州财政局和州审计局为成员的调研组,对州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开展调研。调研组先后到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农业农村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残疾人联合会、州教育局(延边二中),实地踏查,听取汇报,调阅相关文件和账簿,询问有关人员,了解州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调研组还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州人民政府关于州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与州财政局、州教育局、州卫健委、州文旅局、州林草局、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进行了座谈。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州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不断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优化资产配置,加强资产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有效提升资产管理的质量和水平,对保障社会治理有序运转,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相关法律、法规及《延边州人民政府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办法(试行)》的情况

州人民政府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政策,严格遵守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州本级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政策、办法。按照中共延边州委关于印发《延边州人民政府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办法(试行)》的要求,在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认真布置、收集数据、汇总,形成《州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全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已在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及分级管理情况

1.一是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了财政部门作为政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所监管的单位实施综合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及本部门的所属事业单位实施监督管理;事业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的国有资产分级监督管理体系。二是制定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州直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规范了州直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办公家具配置管理,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健全州直预算标准体系和资产配置标准体系。

2.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州直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设备、办公家具配置标准》等文件精神,对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配置、处置、出租、出借等事项进行严格把关,理顺了关系,盘活了资产,杜绝了浪费。

(三)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和完善情况

搭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完成资产系统三期升级实施及数据整理工作,为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的系统性、规范性提供了管理平台,也为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奠定了数据基础。目前,纳入财政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已实现了网上审批、审核管理。动态监管资产购置及时入账、资产处置及时销账,推进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的有机结合。

(四)国有资产的管理现状

1.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截止2019年末,州直独立核算机构181户,其中行政单位44户、事业单位137户;州本级单位资产合计39.46亿元,其中行政单位11.51亿元、事业单位27.95亿元;州本级单位负债合计11.47亿元,其中行政单位1.97亿元、事业单位9.50亿元;州本级单位净资产27.99亿元,其中行政单位9.54亿元、事业单位18.45亿元。州本级资产中流动资产15.79亿元,占资产总额的40.02%;固定资产19.58亿元(固定资产原值33.67亿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14.09亿元),占资产总额的49.62%;在建工程2.65亿元,占资产总额的6.72%;长期投资1.07亿元,占资产总额的2.72%;无形资产0.28亿元;占资产总额的0.68%;其他资产0.09亿元,占资产总额的0.24%。

2.国有资产的配置情况。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快做好行政事业单位长期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政策法规,加强对资产的使用管理,鼓励国有资产共享共用,积极盘活存量资产,重点规范经营性资产的使用程序,强化监管,资产使用效率显著提高。规范了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等行为,切实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维护国有资产的完整安全。2019年州财政部门牵头对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重点资产进行了清查统计,向州人民政府汇报了行政事业单位闲置的土地房屋情况并提出了相关的处置建议。

3.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担保情况。州本级长期股权投资有1.07亿元,州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投资1.05亿元,延边广播电视台投资0.02亿元。2019年州本级非办公用房出租、出借的有17户单位,出租面积约25628平方米、出租出借价值约6255万元、租赁收入409万元/年。大部分单位都经财政部门审核,进行科学评估后进行了公开招租,其收入按照非税收入的管理规定执行,扣除相关税费后上缴到州财政局。州本级单位不存在违规违法担保的情况。

4.国有资产的购置、处置情况。按照《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州直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规定,对州直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配置进行认真审核,实行实物量标准双项控制,防止超价格、超数量购买办公设备及家具,杜绝奢侈浪费行为。全年完成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的购置文件审核370批次,购置物品预算总金额1160万元;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规范管理州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行为,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售、无偿划转、置换、报废、报损的管理工作。全年完成了319批次的资产处置文件,处置房屋、车辆、通用设备等资产账面价值共计4160万元,采取公开拍卖的形式处置了废旧资产,上缴拍卖收入16.2万元。

5.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情况。近年来,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从资产购置、使用、报废、处置等流程对资产管理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工作责任,资产管理逐步形成了“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资产使用单位”三级联动管理模式。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对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促进引导资产管理规范化。资产使用单位建章立制,强化内部管理,确定专人,定期盘点清查,保障资产有效使用,防范资产流失。如:新组建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州工商局等多个部门整合而成,该局完善和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设置专人,定期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资产管理规范。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夯实了信息系统、产权管理等基础工作,有效提升了资产管理的质量和水平,保证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调研中发现,尽管我州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中央、省和州委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

(一)部分单位资产管理意识不强,管理工作还有待提高。

一是由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的无偿性,导致部分主管部门对资产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责任意识缺失,对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和监督不足,对审核权限内的资产管理工作未全面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以致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存在“上面不监管、下面不管理”现象。二是部分单位对管好用好国有资产的意识较为淡薄,存在“重资金轻资产”、“重配置轻管理”现象,单位内部资产管理机制不健全,对管理使用的资产长期不清点不盘查,资产底数不清,管理存在漏洞。三是部分单位未按要求配备专职资产管理人员,即使已配置资产管理人员也不具备承担工作必备业务素质能力,资产管理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州直国有投资统建管理体制机制有待完善。

一是州直国有投资统建项目多头管理、职能错位。如:项目前期工作、基建工程、财务核算分别由建设单位、住建部门、财政部门分头管理,导致统建项目权责义务脱节,管理效果不佳;二是部分统建项目因土地手续,资产置换、竣工备案等手续未办理,不能及时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导致无法计入固定资产,如:州行政中心、延边体育中心周边场馆(包括延边州博物馆、延边滑冰馆、延边综合体育馆)、延边图书馆等。

(三)部分单位资产权属不明、底数不清还有待理顺。

一是产权登记与核算脱节,部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由于资产建设、投资来源渠道多,资产的使用和管理不相衔接;部分单位由于多种原因形成资产处置、变更处理不及时,有的实物形态已经消失而账面价值仍未处置,有的单位房屋未办理产权登记。二是部分单位办公业务用房已竣工使用多年,而长期未办竣工决算,滞留于“在建工程”,在建工程长期不转固、有物无账、账卡不符、账账不符、账实不符等问题。

(四)部分单位资产使用和处置程序还有待规范。

一是因存在认识上的偏差,对政策理解不够,部分单位资产对外出租出借未履行报批手续,所得收益未按“收支两条线”及时上缴国库;二是部分单位的办公通用设备(如桌椅、沙发、书柜等)未到使用年限,但因搬家等多种原因,损坏无法再继续使用,堆积在仓库,未得到及时处置,虚增固定资产账面数。三是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执行力不够,对资产使用和处置随意性大,造成有账无实,长期挂账不处理,致使单位资产总量虚高。如:延边州畜牧总站账面与实有差额650余万元,挂账10余年,其中:已划转州畜牧开发总公司 398.5万元;置换办公楼 131.5万元等。因一直未对已处置的固定资产进行账务处理,使得资产长期挂账,造成单位资产虚增。

(五)国有资产整体配置、使用效率还有待提升。

一是因缺乏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预算编制缺乏前瞻性的系统规划,存在部门资产的短缺和闲置并存,盲目购买、资产配置效率低下等问题;二是因闲置资产调剂共享制度还没有充分实现,导致部分闲置资产、超标配置资产以及低效运转资产使用效率不高等问题。

三、几点建议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保障政权运转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基础。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要求,州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推动和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增强国有资产规范管理意识。

要深刻认识到加强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对于推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资产治理现代化,服务发展、造福人民具有重要意义。财政部门、各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进一步落实管理主体责任,把资产管理放在与资金管理同等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内部控制机制,自觉依法管好国有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实现对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

(二)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

一要密切关注国家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进程,积极完善我州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妥善处理因未到使用年限而报废的固定资产,保证单位固定资产账真实准确。二要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强化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根据不同资产管理事项的实际情况,最大限度地放权。同时进一步强化财政部门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职责,明确主管部门和单位的管理职责,落实问题整改主体责任,加大对违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三要下大力气解决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资产权属不清的历史遗留问题,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快做好行政事业单位长期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工作的通知》精神,对多种原因形成的资产遗留问题及呆坏账,应加强清理处置工作力度,特别是历史遗留问题应本着宜粗不宜细的原则,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予以妥善处置。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权属管理,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进行彻底清查,弄清家底,做到实物清楚、数据准确、账实相符,在此基础上对产权进行全面确认登记。

(三)进一步完善州直国有投资统建管理体制机制。

要加强州直国有投资统建项目的统一领导,完善管理体制机制,明确职能、统一管理、强化监管,使得各部门各司其职,保障国有投资统建项目顺利进行。对未办理不动产证照的统建项目,已经财政评审中心或审计部门审计完毕的项目,函告项目使用单位按现有账面价值进行固定资产登记,待手续完备且款项全部付清后移交财务资料,并调整相应账务。

(四)进一步推进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

要大力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优化管理流程,提升资产数据质量,为实现资产动态监管提供保障。加强信息共享,探索推进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与预算管理、财务核算、部门决算等系统的有效衔接,逐步实现不同系统之间国有资产管理数据互通共享,切实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资产绩效评价体系,对资产使用、出租、出借等处置行为实行有效监控,加强资产管理与预算绩效管理的有机结合,促进资源配置合理化。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预决算管理的对接,强化单位财务监督、审计监督在资产管理中的作用,实现资产效益最大化。

(五)进一步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

要完善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机制,将资产配置管理职能嵌入到预算管理流程中,为预算编制提供准确、细化、动态的资产信息。要以科学合理地支撑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为目标,建立资产配置与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单位职能和实际需要紧密结合的制度体系,优化新增资产配置管理流程,逐步扩大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范围。

(六)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队伍建设。

一要加强资产管理人员配备。各部门、单位至少确定一名专人长期稳定从事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以保证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专业性、连续性。二要提升资产管理人员综合素质。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要通过政策宣传、组织培训等多种方式,提高各单位资产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以适应新时代对改进和加强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工作的需求。

(七)进一步做好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工作。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全口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对于切实摸清家底,发挥人大监督作用,提升资产管理公信力,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规范管理的重大意义。二要强化协调配置,加强财政部门与主管部门之间“横向协作”,形成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合力。三要加强技术保障,充分利用信息化统计手段,按照全口径、广覆盖、高质量的要求,落实统一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全面夯实报告的管理基础,努力向全州人民交上一本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明白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