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和监督工作计划
2021-03-30 09:23:07

 

2021年3月29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各专门委员会提出的2021年工作计划和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实际,2021年立法和监督工作建议安排如下:

一、做好法规的立改废工作

(一)做好法规起草和审议工作。提请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条例(草案)3件。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学前教育条例》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牵头组织起草并形成初审意见,于5月末提交州人大常委会进行一审后,转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在形成条例草案修改稿后,9月份提交州人大常委会进行二审,并表决条例(草案)。之后,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由社会建设委员会牵头负责,相关委员会和部门积极配合,在去年开展的前期调研基础上形成条例草案,于7月份提交州人大常委会进行一审,9月份提交州人大常委会进行二审,并表决条例(草案)。之后,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安全生产条例》由法制工作委员会牵头负责,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安全生产法》的进展情况,适时推进二审程序。

(二)做好单行条例修改工作。提请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修改条例(草案)1件。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促进人参产业发展条例》由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牵头组织修改,于5月份提请常委会审议后,转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在形成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和修改稿后,9月份提交常委会进行审议。之后,提请代表大会审议。

法制委员会及其他有关委员会要提前介入条例的修改工作,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和起草中涉及的重大问题,积极督促和配合做好审议等工作。

  (三)做好条例废止工作提请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废止的条例1件。

鉴于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已经出台非常完善的《吉林省法律援助条例》,将根据上位法依法废止《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法律援助条例》。

(四)做好法规报请批准工作提请省人大批准的条例2件。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蜂业条例》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旅游条例》已经州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要积极做好省人大常委会的批准工作,适时向社会重新公布施行。

    二、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州法院落实州人大常委会刑事审判工作审议意见报告。报告拟安排在3月份举行的州人大常委会上听取,由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3月份举行的州人大常委会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听取州人民政府《关于州本级2021年财力预算安排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举行的州人大常委会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听取州检察院落实州人大常委会民事检察工作审议意见报告。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举行的州人大常委会上听取和审议,由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听取和审议2020年度州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举行的州人大常委会上听取和审议,由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州本级决算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州人大常委会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上半年全州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州人大常委会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上半年全州工业经济运行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州人大常委会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州人大常委会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1至8月份全州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州人大常委会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十一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州本级2021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州人大常委会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十二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州人大常委会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十三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州人大常委会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十四听取和审议《州政府关于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落实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州人大常委会上听取和审议,由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十五)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承办单位关于州十五届人大次会议重点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州人大常委会上听取和审议,由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十六)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主要计划指标调整方案的报告》(待定)。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举行的州人大常委会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十七)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州十五届人大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举行的州人大常委会上听取和审议,由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十八审议和表决州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州十六届人大代表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州人大常委会上审议和表决,由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常委会检查监督工作安排

(一)围绕全州各类园(区)工业项目建设开展专题调研。调研报告计划在7月份前完成,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二)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法》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报告计划在7月底前完成,拟提请7月份举行的州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围绕科技创新引领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进行调研。调研报告计划在9月份完成,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四)围绕《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报告计划在9月底前完成,拟提请9月份举行的州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由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围绕《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市管理条例》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养犬管理条例》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报告计划在9月底前完成,拟提请9月份举行的州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由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检查。检查报告计划在9月底前完成,拟提请9月份举行的州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由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围绕全州旅游产业发展情况进行视察。报告计划11月份完成,由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四、常委会拟作出决定事项

(一)审议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意见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州人大常委会上进行审(具体根据省州委文件确定),由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州七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州八五普法决议。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州人大常委会上听取,并作出决议,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