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立法和监督工作计划
2019-03-29 10:23:43

 

2019年3月28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各委员会提出的2019年工作计划和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实际,2019年立法和监督工作建议安排如下:

一、做好法规的立改废工作

(一)做好地方性法规起草和审议工作。提请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条例(草案)2件。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市管理条例》由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牵头组织起草并形成初审意见报告后,于5月提请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后,转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在形成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和修改稿后,提交常委会会议进行第二次审议。之后,提请代表大会审议。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安全生产条例》(地方性法规)由财政经济委员会牵头组织起草并形成初审意见报告后,于9月提请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后,转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在形成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和修改稿后,提交常委会会议进行第二次审议。之后,提请代表大会审议。

(二)做好单行条例修改和废止工作。提请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修改条例5件,打包修改机构改革涉及单行条例,废止2件。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边黄牛管理条例》由法制委员会牵头组织修改,于5月提请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后,提请代表大会审议。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蜂业条例》由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牵头组织修改,于7月提请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后,转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在形成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和修改稿后,提交常委会会议进行第二次审议。之后,提请代表大会审议。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由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牵头组织修改,于9月提请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后,转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在形成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和修改稿后,提交常委会会议进行第二次审议。之后,提请代表大会审议。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旅游条例》由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牵头组织修改,于9月提请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后,转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在形成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和修改稿后,提交常委会会议进行第二次审议。之后,提请代表大会审议。

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机构改革涉及的单行条例修正案(草案)》由相关委员会牵头组织修改,于9月提请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后,转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在形成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和修改稿后,提交常委会会议进行第二次审议。之后,提请代表大会审议。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长白松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由法制委员会牵头组织修改,于11月提请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后,提请代表大会审议。

启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烟草专卖管理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促进专业农场发展条例》废止程序。由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牵头组织实施,于5月提请州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后,提交代表大会审议。

法制委员会及其他有关委员会要提前介入条例的修改和废止工作,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和起草中涉及的重大问题,积极督促和配合做好审议等工作。

(三)做好法规报请批准工作。做好《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渤海国历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的报批和公布施行工作。组织开展《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的重新公布以及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乡村林业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乡规划管理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酒类管理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安全生产条例》等5部单行条例的废止报备工作。

(四)做好拟立法项目的论证调研工作。做好关于制定《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山体保护条例》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布尔哈通河流域污染防治条例》的前期立法调研工作,做好关于修改《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保护和发展朝鲜族用品生产条例》的论证调研工作,待条件成熟适时组织起草。

二、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3月份举行的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州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3月份举行的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由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住房公积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3月份举行的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州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州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举行的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由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州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全州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和州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全州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举行的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由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州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全州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和工业经济运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举行的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七)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促进人参产业发展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举行的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由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八)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州人大常委会关于2018年<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报告》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由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九)听取和审议州公检法关于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报告。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十)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十一)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十二)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州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重点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由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十三)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林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举行的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十四)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州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举行的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由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一)听取州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州本级财力安排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举行的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州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全州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全州工业经济运行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1至8月全州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检查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

(一)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吉林省消防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7月份举行的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会议听取和审议,由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二)检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族教育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11月份举行的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三)检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语言文字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11月份举行的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五、开展专项调查和视察

(一)围绕全州财政状况继续组织专题调研。调研报告计划在3月底前完成,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二)视察全州朝鲜族传统体育事业发展情况。视察报告计划在5月底前完成,由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三)围绕全州“只跑一次”改革落实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调研报告计划在7月底前完成,由相关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四)围绕修订《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蜂业条例》进行专题调研。调研报告计划在7月底前完成,由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五)围绕我州耕地质量现状进行调查。调查报告计划在7月底前完成,由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六)对我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进行调研。调研报告计划在9月底前完成,由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围绕全州朝医药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调研调研报告拟提请9月份举行的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六、开展专题询问

(一)围绕州交通管理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询问。专题询问在7月底前完成,由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二)围绕我州食品安全问题开展专题询问。专题询问在11月底前完成,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