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2018年立法和监督工作计划
2018-04-13 09:51:26

 根据各委员会提出的2018年工作计划和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实际,2018年立法和监督工作建议安排如下:

一、做好法规的“立改废”工作

(一)做好地方性法规起草和审议工作。提请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条例(草案)2件。《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安全生产条例》(地方性法规)由财政经济委员会牵头组织起草并形成初审意见报告后,于7月提请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后,转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在形成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和修改稿后,提交常委会会议进行第二次审议。之后,提请代表大会审议。《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渤海历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牵头组织起草并形成初审意见报告后,于7月提请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后,转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在形成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和修改稿后,提交常委会会议进行第二次审议。之后,提请代表大会审议。

(二)做好单行条例修改和废止工作。修《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长白松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边黄牛管理条例》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旅游条例》。启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乡村林业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酒类管理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条例》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安全生产条例》(单行条例)废止程序。法制委员会及其他有关委员会要提前介入条例的修改和废止工作,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和起草中涉及的重大问题,积极督促和配合做好审议等工作。

(三)做好立法性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法律援助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协助常委会开展《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废止)》的公布施行、废止和报备工作。由法制委员会及其他有关委员会全力配合上级人大开展法律法规的立法调研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中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3月份举行的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州公安局关于全州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举行的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举行的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听取和审议州法院关于落实《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州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全州工业经济运行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听取和审议州检察院关于全州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专项报告。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七)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吉林省学前教育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举行的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八)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促进人参产业发展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举行的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州政府《2016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中审计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3月份举行的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州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州本级财力安排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举行的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州本级决算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全州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18月全州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七)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关于“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举行的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检查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

(一)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管理法》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9月份举行的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二)检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口岸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11月份举行的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五、开展专题询问、开展专项调查和视察

(一)组织开展学前教育工作专题询问。专题询问在11月底前完成,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二)围绕全州科技创新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查。调查报告计划在4月底前完成,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三)围绕我州黄牛产业林牧合作情况进行专题调查。调查报告计划在6月底前完成,由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四)对全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开展视察。由内务司法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五)围绕全州保护和发展朝鲜族用品生产情况进行专项调研。调研报告计划在8月底前完成,由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六)围绕全州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调查报告计划在8月底前完成,由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七)围绕我州美丽乡村建设和发展休闲观光农业进行专题调研。调研报告计划在9月底前完成,由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八)围绕全州财政状况进行专题调研。调研报告计划在10月底前完成,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九)围绕全州人口状况进行专题调研。调研报告计划在11月底前完成,由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和研究室共同负责组织和实施。

六、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结合民主法治改革进程,有序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促进备案审查的规范化,提高备案审查质量。5月形成关于全州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报告拟安排在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由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