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18-01-15 15:04:27

----2018年1月13日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上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大会主席团: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后,代表们进行了认真审议,对该条例修订草案表示赞同和满意。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代表们认为,修订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既有利于适应法治新要求,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形成更加关注、关心、帮助老年人的良好社会环境,也有利于完善老年人养老服务体系,提高老年人综合素质和生活质量,促进老年人度过健康幸福的晚年。该条例的修订和实施,对于进一步明确政府及部门职责、扩展和延伸老年人优待项目、强化相关法治导向等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

1月10日,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各代表团提出的意见进行了认真审议。

法制委员会认为,修订《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对于引导老年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弘扬敬老、养老、助老传统美德等方面都是十分必要的。该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目的明确、修改依据充分、规范内容可行、条例结构合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和我州实际,较好地体现了民族特色和地方特点,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本次会议上,代表们对该条例修订草案提出了一些具体修改意见,如:条例文本和说明的文字表述、条文逻辑顺序、体例结构调整等方面。法制委员会认为,这些意见都很重要,很有针对性。

法制委员会建议,本次会议原则通过该条例修订草案,同时授权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根据代表们提出的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并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布施行。

以上报告,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