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2025年5月18日,汪清县复兴镇兴华村村民刘贤顺通过民政部网络信访平台反映:其父刘维明(肢体二级残疾)低保资格被取消,导致生活无保障。经县民政局核查,刘维明家庭2024年人均收入达3.2万元(含子女赡养、种地收入),超出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年人均收入低于8000元),且家庭财产无特殊困难情形,按规定不符合低保准入条件。5月26日,县民政局按信访程序向刘贤顺送达《信访受理告知书》,并组织复兴镇政府工作人员当面与刘维明夫妇沟通解释政策,二人表示理解;但刘贤顺坚持认为“父亲有肢体二级残疾就应保留低保”,对政策解释不予接受,持续通过电话、网络表达诉求。
二、调解过程
县民政局坚持“依法依规、温情沟通”原则,联合乡镇成立专项工作组,多维度推进问题化解:
(一)全面复核,明确政策边界
工作组调取刘维明家庭近三年收入流水、财产登记等信息,联合村委会入户核查:刘维明虽肢体二级残疾,但夫妻二人有承包地3亩(年收益约6000元),子女每月固定赡养1500元,家庭人均收入确超低保标准;且无重病、危房等其他特殊困难情形,不符合“单人保”政策条件。形成书面复核报告,为政策解释提供支撑。
(二)分层沟通,化解认知偏差
针对刘贤顺的抵触情绪,工作组采取“情感共情+政策解读”策略:一方面,上门走访刘贤顺务工地(延吉市某工地),倾听其担忧“父亲残疾无人照料、生活困难”,表达“理解其对父亲的关心”;另一方面,联合镇司法所工作人员,用通俗语言解释《吉林省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中“收入核算标准”“单人保适用条件”等内容,重点说明“残疾等级并非唯一准入依据,需综合家庭整体经济状况”,逐步消除其对政策的片面认知。
(三)跟踪帮扶,消除后顾之忧
考虑到刘维明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工作组协调村委会指定专人定期探访,帮助采购生活物资、代缴水电费;联系镇卫生院建立健康档案,提供免费体检和慢性病用药指导,确保其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三、调解结果
诉求解决:经多轮沟通与帮扶,刘贤顺最终认可低保取消决定,表示“理解父亲不符合政策,但会继续照顾好他”;情感认同:刘维明夫妇主动致电工作组:“虽然低保没了,但干部常来看望,心里踏实多了”;社会效果:此案推动县民政局完善低保动态管理“三必访”机制(家庭收入波动必访、残疾对象状态必访、群众异议必访),累计排查类似争议家庭23户,均妥善化解矛盾。
四、典型意义
(一)“依法依规”是底线,政策执行需严谨透明
本案坚持“收入核算是核心、综合评估是关键”,以详实数据和政策条款回应争议,避免人情保、关系保,维护了低保制度的公平性。
(二)“温情沟通”是关键,化解矛盾需将心比心
针对信访人对残疾亲属的特殊关切,工作组既讲政策“硬度”,更显服务“温度”,通过上门走访、情感共鸣消除对立情绪,实现“事心双解”。
(三)“跟踪帮扶”是延伸,兜底保障需动态跟进
在解决争议的同时,同步落实探访、健康管理等关爱措施,既守住政策底线,又传递民生温度,体现了基层民政“解决问题更彻底、服务群众更贴心”的担当。
本案是安图县民政局规范信访处置、提升救助公信力的典型案例,为基层部门处理低保争议提供了“复核精准、沟通共情、帮扶兜底”的实践路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