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近年来,延边州妇联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以“联”字为纽带,整合综治、公安、司法、民政等多部门资源,构建“预防-调解-帮扶”全链条婚姻家庭纠纷化解体系,有效防范“民转刑”“刑转命”风险,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她力量”。本案正是延边州妇联联动多方力量,成功挽救濒临破裂家庭的生动实践。
一、基本案情
宋某丹(女,1989年5月生,敦化市官地镇大荒地村人)与张某(男,1992年12月生,同村人)于2018年9月登记结婚,婚后租住于敦化市胜利街道西安社区11组。2024年9月至2025年4月期间,二人因家庭矛盾频繁报警(超50次),报警内容多涉及饮酒后争执,部分标注“家暴”的警情经核实多为情绪失控下的推搡,无实质性伤害。胜利街道派出所虽多次介入调解,但因双方积怨深、情绪对立,始终未达成和解。频繁的矛盾不仅破坏家庭关系、影响邻里和谐,更占用大量警务资源,扰乱社区秩序。社区妇联在重点家庭排查中掌握此情况后,立即上报敦化市妇联。
二、调解过程
敦化市妇联坚持“预防为主、调防结合”原则,启动“多部门联动+专业介入”调解机制,推动矛盾实质性化解:
(一)信息流转,激活联动平台
市妇联第一时间将线索推送至市级综治中心“解纷”平台,触发“婚姻家庭纠纷”红色预警。综治中心统筹,迅速组建由妇联、公安、司法、社区工作者、心理咨询师、律师组成的联合调解组,明确职责分工:妇联负责情感疏导与需求对接,公安提供警情记录及现场处置经验,司法与律师解析法律责任,心理咨询师开展情绪干预。
(二)背对背沟通,精准疏导情绪
调解组采用“背对背”技巧,分别约谈双方:针对女方宋某丹:社区工作者与心理咨询师倾听其委屈,引导其倾诉婚姻中的孤独感与对张某酗酒的失望;妇联工作人员结合《妇女权益保障法》,强调“家庭矛盾可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无需以极端方式对抗”,缓解其焦虑情绪。针对男方张某:民警结合其过往警情记录,严肃指出“饮酒后失控行为已触碰法律边界”;律师援引《民法典》第1042条“禁止家庭暴力”条款,阐明“家暴行为可能面临治安处罚甚至刑事责任”;心理咨询师则聚焦其“借酒消愁”的深层原因(工作压力、夫妻沟通不畅),引导其反思行为对家庭的伤害。
(三)面对面协商,促成共识和解
在双方情绪缓和后,调解组组织面对面沟通:律师逐条梳理“家暴”警情的法律后果,建议张某签署《反家暴承诺书》,并申请“家庭矛盾警示函”由社区监督;妇联提出“分阶段改善计划”:张某承诺每周饮酒不超过2次,宋某丹尝试主动分享生活琐事;社区工作者搭建“日常联系桥梁”,约定每周三晚由网格员上门走访,观察互动情况并提供即时帮助。最终,双方签订《和解协议书》,明确“互谅互让、杜绝暴力、共同经营婚姻”的目标。
三、调解结果
诉求解决:夫妻矛盾实质性化解,3个月内未再报警,邻里反映其相处模式明显改善;情感认同:宋某丹表示“以前觉得日子过不下去了,现在愿意再给彼此机会”;张某坦言“学会了控制情绪,更珍惜家庭”;社会效果:此案推动敦化市建立“婚姻家庭纠纷分级预警”机制(蓝色/黄色/红色),将“频繁报警”纳入红色预警,联动部门24小时内响应;同时,市妇联联合司法局开设“婚姻家庭课堂”,覆盖全市12个社区,普及沟通技巧与法律知识。
四、典型意义
(一)“联”字发力,破解基层调解“单兵作战”困局
妇联牵头整合综治、公安、司法等多部门资源,形成“信息共享、优势互补”的调解闭环,既发挥妇联“娘家人”的情感优势,又依托司法的专业权威、公安的震慑力,提升调解实效。
(二)“疏”“教”结合,从“化解矛盾”到“修复关系”
本案突破传统调解“止争”局限,通过心理咨询师疏导情绪、律师普及法律、社区工作者跟踪帮扶,既解决当下冲突,又引导双方重建信任,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三)“个案示范”推动“机制创新”
以本案为契机,延边州妇联总结“预警-响应-调解-回访”全流程经验,推动建立婚姻家庭纠纷分级预警与长效帮扶机制,为全省乃至全国基层婚姻家庭矛盾化解提供了“多元联动、专业赋能”的可复制样本。
本案是延边州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妇联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典型实践,彰显了“小家庭”和谐对“大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更为同类地区化解婚姻家庭纠纷提供了“情感疏导+法律约束+跟踪帮扶”的有效路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