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人大:以制度建设提升工作质效
2021-08-09 14:10:47

核心提示从《黑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等常委会层面制度规定,到《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签报工作规则》等机关层面规则办法,经过3年多的努力,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结出累累硕果,形成完备、周密、系统的制度体系,实现常委会及机关各方面工作全覆盖,切实做到“按制度办、按程序干”,使管理有方向、组织有原则、工作有效率,确保人大法定职能和基本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开展执法检查已成为地方人大的重要工作。充分发挥执法检查监督作用,让法律制度牙齿有力‘咬合’,必须建立科学规范的制度体系,确保执法检查的有效性、规范性,增强检查实效。”2021年4月9日,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正式启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总结近年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开展执法检查的工作实践,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关于组织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开展执法检查实施办法(试行)》,并开始结合工作实践检验修改完善……

加强制度体系建设,是更好发挥人大制度优势、各级人大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保证。近年来,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紧扣依法有效履职尽责,通过建立职责清晰、程序规范、运行有效、保障有力的人大工作制度体系,推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工作和自身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迈上新台阶。

凝聚思想共识,高位组织推进  制度固根本、管方向、谋长远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制度体系建设,把构建完善制度体系、增强制度执行力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提升人大工作效能的重要保障,摆上重要日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建设的重要论述,围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好把根本政治制度转化为治理效能,强化制度意识,自觉尊崇制度,维护制度权威。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主要领导抓制度体系建设,在机关制度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中,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科学谋划人大机关制度体系建设工作,统筹协调制度体系建设重大问题,对制度框架的完整性、连续性和制度内容的准确性、合理性把关审核,以实际工作成效彰显人大制度功效。

从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抽调精兵强将,对应履职工作、政务事务、党的建设等方面制度建设任务组建三个工作专班,分别由省人大常委会三位副秘书长牵头,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及大兴安岭地区人大工委负责同志参加,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具体措施、路径,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工作压力。

据悉,为确保制定修改的制度于法有据,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还设立了专家评审组,由省人大常委会一名副主任担任组长,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和省直机关工委有关同志和专家担任专家审核组成员,发挥专家作用,依法加强制度评估论证。

坚持“严细慎实”,有力保障履职法治化、工作规范化

人大工作的法律性、政策性、程序性特点,决定了人大常委会加强制度体系建设是保证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重要依据。

制度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有大的构思,成体系建设。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坚持高站位,强化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以“时代性、系统性、时效性、操作性”的工作目标,从地方法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三个层面,对完善和健全人大工作制度体系建设提出具体要求,并将其中部分内容报请列入省委深化改革项目,高起点扎实推进制度体系建设。坚持系统思维,加强顶层设计,搞好整体谋划,制定《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推进工作方案》,保证推进制度体系建设全链条环环紧扣、无缝衔接,压紧压实责任。坚持吸纳众智,学习借鉴全国人大常委会、其他省市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经验做法,构建新的制度体系建设规划。坚持“开门修制”,以“科学、严谨、开门”的原则,发动群众,群策群力,通过召开相关部门座谈会、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讨论研究确定各项制度起草、修改、废止等工作。坚持守正创新,积极探索实践,使制度更加切实可行、行之有效。

各工作专班秉持“严细慎实、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对修改完善和新制定制度,组织力量深入调研,认真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黑龙江省直机关工委等有关部门意见建议,组织专家依法评估审查,使制定完善的各项制度与法律法规相一致、相衔接,简明易行,务实管用。建立工作台账,实施工程式推进,完成一个销号一个,使制定修改的各项制度经得起时间和实践检验。

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根据相关法律修改情况,结合地方立法、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选举任免等工作实践,坚持于法周延、于事有效,修改《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改进和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的有关意见》《黑龙江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等相关规范,提高会议审议质量。制定《黑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关于地方立法争议较大的重要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的工作规范》《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询问办法》等规定,有效规范履职行为,强化履职保障。修改完善《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邀请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办法》,参加全国人代会黑龙江代表团服务保障工作规程、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工作程序和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工作程序等制度,明确各项工作既定流程和各个环节操作标准,保证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进一步织密、织牢、织实制度网,做到事事有人管、不留空白区,有效解决制约“最后一寸”的瓶颈,不断激发人大工作活力。

“制定的《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签报工作规则》《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领导政务活动预安排制度》《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信息简报统筹编发工作规范》等规则办法,将各项工作当中口口相传、凭经验处理的工作惯例凝练转化为清晰明确的流程标准制度规范,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责可查,为做好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基础。”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钱福永说,从优化流程提高效率出发,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已完善的制度,确定优化、再造工作流程清单,我们以流程图形式体现出来,把流程进一步优化,每个环节都做到有序衔接、高效快捷,有效解决了运行体制不顺畅、职能碎裂、运行交叉、服务缺位等问题。

经过3年多的努力,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结出累累硕果——《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制度汇编》《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制度续编》印制完成。《汇编》《续编》共收纳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机关五大类、122项规章制度,形成完备、周密、系统的制度体系,实现常委会及机关各方面工作全覆盖,切实做到“按制度办、按程序干”,使管理有方向、组织有原则、工作有效率,确保人大法定职能和基本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

狠抓落地执行 提升制度整体功效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

“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把党中央和省委相关精神落到实处,总结吸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践的经验做法,从工作理念、组织方式、履职实效等层面上作出规范,把一些成熟的、行之有效的做法通过制度固定下来,持续从新的实践中获取生机活力,以规范的制度程序实现效率质量双赢,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善发展。”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胡亚枫说。

为了提高制度执行力,提高工作效能,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强化责任担当,紧扣推进黑龙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扎实做好制度体系建设的“后半篇文章”,把学习制度、落实制度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与本职工作相结合,注重在学中干、干中学,不断强化制度意识,做到执行制度不走样、不变形、不缩水,使制度成果落地见效、科学管用。

如今,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制度体系建设出台一个就执行落实一个,充分发挥制度效力,在实践中取得了明显成效——

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按照《黑龙江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第三方专家评估工作办法》规定,客观真实评价代表建议办理结果,提高了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质量,切实提升了代表建议的满意率、落实率和解决率。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审查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标准》,从立法权限、立法程序、法规内容等方面予以细化规范,完善了省人大常委会审查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工作机制,提高了设区的市立法质量和依法立法能力。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重点参与工作项目制度》,根据委员的专业特点和职业特点,对列入省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并拟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或审查的工作项目,确定重点参与的常委会委员,极大地调动了常委会委员依法履职尽责的积极性,提高了会议审议质量。

……

“只有清楚制度规定什么、要求什么,才能有的放矢,确保人大法定职能和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高效运转。”胡亚枫对抓好制度体系建设思路更清晰,决心更大。他信心十足地表示,今后将按照新形势新任务对制度体系建设提出的新要求,结合提高‘两个机关’建设水平的现实需要,把推动制度体系建设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举措,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促进制度体系建设新提升,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引领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更好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信息来源:《河北人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