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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

州十五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8年州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18-09-27 11:33:51

  

——2018927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州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张极成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州财政局受州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8年州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了《2018年州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财政经济委员会于9月14日,对《2018年州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18年年初,在州人民政府编制本年度财政预算时,因省人民政府未下达本年债券额度,债券支出没有列入年初预算。2018年已下达的本年债券额度12518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资金10000万元、置换存量债务和债券2518万元。根据预算法规定,州人民政府提出2018年州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具体内容是:延边职业技术学院移地新建项目10000万元,偿还延边州交通运输局办公楼建设项目欠款608万元,偿还州防汛抗旱指挥中心建设项目欠款750万元,偿还2015年吉林省政府一般债券、2015年吉林省政府定向承销发行置换一般债券1160万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州人民政府提出的《2018年州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符合预算法规定和我州实际;提出的债券资金使用安排方案符合财政部关于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使用要求。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批准州人民政府提出的2018年州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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