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
州十五届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延龙图新区(吉林延龙图文化旅游区)总体规划(2017-2035)(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
2018-09-27 11:17:27
——2018年9月27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州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 曹永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州十五届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于2018年9月26日召开第八次会议,对《延龙图新区(吉林延龙图文化旅游区)总体规划(2017-2035)(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意见报告如下:
委员会认为,州委十届七次全体会议提出建设延龙图新区战略构想,并将其作为贯彻省委省政府东部绿色转型发展战略的先导性工程,有助于推动我州实施绿色转型、开放先导、文化引领、县域突破发展战略。《规划(草案)》将对延龙图新区的建设发展发挥重要作用。因此,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批复精神和州委工作部署,有效规范延龙图新区建设发展,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对该项规划进行审议是十分重要和必要的。
委员会认为,《规划(草案)》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并融合城乡规划、旅游规划等方面内容,确定的功能定位和总体布局符合我州实际,具有较强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建议州人大常委会按法定程序进行审议。
以上报告,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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