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废止《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法律援助条例》的议案(草案)
2021-12-27 08:49:43

 

2021年12月27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州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

州人民政府提请废止的《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法律援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认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法律援助的对象、范围及工作方式发生了较大变化,《条例》内容已不能满足社会需求。特别是《吉林省法律援助条例》于2020年1月1日公布施行,对法律援助对象范围、案件类型和援助方式等均作了较为详细完善的规定,《条例》没有进一步修改的余地,也没有继续保留的必要。因此,提请本次会议审议废止《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法律援助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