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9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延边州司法局局长 冯建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州政府委托,现对《关于推进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起草背景
6月4日,党中央、国务院转发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9月2日、3日,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9月27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了《关于推进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的说明。9月28日,省委、省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二、起草过程
9月初,州司法局组织专家学者等社会力量进行调研,经过反复论证和修改,并向州委政法委等州直相关部门和各地广泛征求意见,履行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集体讨论、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工作程序,结合我州实际情况,形成“八五”普法规划,并起草了《关于推进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10月22日,规划及决议(草案)通过了州政府十五届61次常务会议审议,11月2日,规划通过了〔2021〕第31次州委常委会议审议。
三、主要内容
我州“八五”普法规划主要包括七方面内容。一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二是明确普法重点内容。三是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四是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五是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六是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七是加强组织领导。其中,按照国家规划稿编制形式,结合延边州实际,设置了五个专栏。
《关于推进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和以上说明,请一并予以审议。